周易占卜的基本方法    五 十 根 竹 簽 , 先 拿 出 一 根 , 始 終 不 用 , 以 象 征 天 地 未 開 之 前 的 太 極。    將 余 下 的 四 十 九 根 , 隨 意 分 開 , 握 于 左 右 手 中。 左 手 握 的 象 征 天 , 右 手 象 征 握 的 象 征 地。 由 右 手 中 抽 出 一 根 , 夾 在 左 手 小 指 與 無 名 指 之 間 , 象 征 人。    放 下 右 手 中 的 竹 簽 , 用 右 手 數 左 手 中 的 竹 簽 , 每 四 根 一 數 , 象 征 四 季。 最 后 余 下 四 根 或 四 根 以 下 , 夾 在 無 名 指 與 中 指 之 間 , 象 征 閏 月。    再 以 左 手 數 剛 才 由 右 手 中 放 下 的 竹 簽 , 每 四 根 一 數 , 最 后 余 下 四 根 或 四 根 以 下 , 夾 在 中 指 與 食 指 之 間。    小 指 中 的 一 根 與 左 右 手 數 余 下 的 竹 簽 , 合 起 來 必 定 是 九 或 者 五 。 以 上 是 第 一 變 。    將 第 一 次 余 下 的 九 或 者 五 根 竹 簽 除 去 , 再 用 四 十 或 四 十 四 根 竹 簽 , 同 樣 的 分 握 于 左 右 手 , 由 右 手 取 出 一 根 , 夾 在 左 手 的 小 指 , 然 后 分 別 每 四 根 一 數 , 左 手 余 下 的 加 上 小 指 的 一 根 , 合 起 來 必 定 是 八 或 者 是 四 。 以 上 是 第 二 變 。    再 將 其 余 的 三 十 二 根 或 三 十 六 根 竹 簽 , 同 樣 的 數 , 余 下 的 合 計 , 必 定 是 八 或 者 是 四 。 這 是 第 三 變 。    經 由 以 上 三 變 , 得 到 位 置 在 最 下 方 的 開 始 的 第 一 爻 。 第 一 變 余 下 的 是 九 或 者 五 , 第 二、 三 變 余 下 八 或 者 四。 九 和 八 是 多 數 , 五 和 四 是 少 數。    三 變 中 有 兩 次 多 數 一 次 少 數 , 即 九、 四、 八 , 或 九、 八、 四 , 或 五、 八、 八 時 , 稱 為 " 少 陽 ", 也 稱 " 單 ", 就 是 陽 爻 , 記 作 ""。    三 變 中 有 兩 次 少 數 一 次 多 數 , 即 五、 四、 八 , 或 五、 八、 四 , 或 九、 四、 四 時 , 稱 作 " 少 陰 ", 也 稱 " 拆 ", 就 是 陰 爻 , 記 作 ""。    三 次 都 是 少 數 , 即 五、 四、 四 時 , 稱 作 " 老 陽 ", 也 稱 " 重 ", 是 陽 爻 , 但 可 能 變 成 陰 爻 , 記 作 ""。    三 次 都 是 多 數 , 即 九、 八、 八 時 , 稱 作 " 老 陰 ", 也 稱 " 交 ", 是 陰 爻 , 但 可 能 變 成 陽 爻 , 記 作 ""。    " 老 陰 " 和 " 老 陽 " 可 能 變 化 , 稱 作 " 變 爻 "﹔ " 少 陰 " 和 " 少 陽 " 則 不 變 化 , 稱 作 " 不 變 爻 "。 以 數 字 表 示 ," 老 陰 " 是 " 六 "," 老 陽 " 是 " 九 ", 即 易 經 中 的 " 初 六 "" 初 九 " 等 所 指 的 六 和 九。 相 對 的 ," 少 陰 " 是 " 八 "," 少 陽 " 是 " 九 "。    三 變 中 得 到 第 一 爻 , 同 樣 再 做 五 次 , 即 可 得 到 其 他 五 爻。 但 必 須 注 意 ," 初 "," 二 "," 三 "," 四 "," 五 "," 上 " 的 順 序 , 是 由 下 而 上。    問 卜 的 占 斷 , 是 在 卦 中 變 爻 , 變 爻 的 爻 辭 就 是 求 得 的 答 案。 但 卦 辭 也 要 一 并 參 照。    當 一 卦 中 出 現 二 個 變 爻 時 , 看 本 卦 的 爻 辭 , 但 以 在 上 者 為 主。 有 兩 個 以 上 的 變 爻 時 , 看 本 卦 的 卦 辭。 第二種方法,擲錢法    我 常 用 此 法 占 卜。用 三 個 一 樣 的 銅 錢 拋 擲。    兩 個 面 一 個 背 時, 是 少 陽,    兩 個 背 一 個 面 時, 是 少 陰,    三 個 背 時, 是 變 爻 老 陽,    三 個 面 時, 是 變 爻 老 陰 。    易 經 是 占 筮 的 書 , 而 且 占 筮 的 方 法 , 與 注 釋 也 有 關 連 , 因 而 , 將 占 筮 的 方 法 , 簡 單 的 介 紹 一 下。    占 卜 之 前, 當 焚 香 靜 坐, 神 思 通 明。 占 卜 方 法 有 千 萬 種 之 多, 但 准 確 與 否, 關 鍵 在 于 有 沒 有 發 揮 至 靈 思 的 潛 力, 所 以 焚 香 靜 坐 可 以 幫 助 我 們 得 到 靈 力。 此 時 心 中 可 想 一 想 所 要 占 卜 之 事。    易 的 含 義: 一 說: 伏 羲 畫 八 卦,“遠 取 諸 物”, 易 是 飛 鳥 的 形 象。 一 說: 依 據 最 古 老 的 字 書《說 文 解 字》, 易 即 蜴, 蜥 蜴。 蜥 蜴 的 保 護 色, 隨 環 境 不 時 變 化, 以 變 化 的 含 義, 命 名 為 易, 以 象 征 宇 宙 森 羅 萬 象 的 千 變 萬 化。《說 文 解 字》 中 說: 易 由 日 月 兩 字 組 成, 因 而 日 代 表 陽, 月 代 表 陰, 以 象 征 易 的 陰 陽 二 元 論。 后 漢 鄭 玄 更 將 易 的 定 義, 高 度 發 揮。 他 說: 易 有“簡 易”、“變 易”、“不 易” 三 重 含 義。    宇 宙 萬 物, 時 刻 變 化, 人 事 也 是 如 此, 所 以 說:“變 易”。 然 而, 變 化 不 息 的 大 宇 宙, 卻 具 有 法 則, 整 然 有 序, 循 環 不 已, 有 一 定 的 規 律 可 循﹔ 相 對 小 宇 宙 的 人 的 運 命, 也 同 樣 具 有 法 則, 所 以 說“不 易”。 由 于 這 一“不 易” 的 法 則, 就 能 了 解 大 宇 宙 的 天 地 法 則, 可 以 遵 循, 同 樣, 小 宇 宙 的 人 的 動 向, 也 能 夠 預 知, 可 以 規 范。 所 以 說“簡 易”。 所 以 易 經, 就 能 夠 以 簡 單 的 象 征 符 號 與 數 字, 表 示 出 這 種“簡 易”“變 易”“不 易” 不 現 象 變 化, 產 生 占 卜 的 作 用。 其 實, 鄭 玄 的 這 一“易 即 不 易” 的 絕 對 辯 証 法 的 哲 學 論 據, 往 上 追 溯, 在 易 經 的 系 辭 傳 中, 可 以 找 到 依 據。